Sunday, 21 August 2016

自悟自心 ·不须外求

文|僧禅

禅宗自创立以来,一直主张“不立文字,直指人心,见性成佛。” 这种主张要求学徒在修行悟道的过程中,要抛弃语言文字等外物对人修道的障碍,从而自悟自心,心不外求,最终达到明心见性的目的。为了扫除弟子的各种影响修道的妄见情思,有修证的禅师在面对弟子怀有妄见的询问时,常常以答非所问的语句来引导弟子,或者是一个令人捉不透的动作,让他们从心外求法的邪见妄想中解脱出来,令他们得到合适的悟道机缘而见自本性。下面几则公案中的禅师就是这样教化弟子的。

有一天,一个学僧看到寺里的乌龟在地上爬,便问大随和尚道:“一切众生都是皮包裹着骨,为什么这个众生却是骨里包着皮?”大随和尚听了没说半句话,只是脱下一只鞋子将乌龟盖上便自行离去了,留下呆立在原地,不知何故的学僧。面对弟子的提问,大随和尚知道弟子又心外求法,被名相所束缚,这样会妨碍弟子的修道用功。因为弟子看到一只爬行的乌龟,心思都放在乌龟为何骨包着皮的问题上了,并没有专注于观照自性之上。这对明心见性没有任何益处。所以,为了斩断弟子的妄见情思,大随和尚就脱下一只鞋子将乌龟盖上,而后就离去了。大随和尚盖上乌龟,在于让弟子的心不再向外驰求。而弟子根性比较迟钝,还不明白禅师的意思,呆呆的站在那里。

对于普通人来说,待人接物,总是离不开眼见色、耳闻声等根尘相应的过程。换句话来说,人们必须藉着六根对六尘所生起的种种影像,才能进一步做出思惟、判断和行动,才能与外界保持正确无误的互动。不过,在佛教看来,各种尘境,形相都是修道的妙用,不能当作真实的存在,如果一味认假作真,只会与道相悖。所以,《金刚经》云:“若以色见我,以音声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见如来。”参禅修道的目的是让人感受到尘境而又不执着于尘境,而大随的弟子却被尘境束缚了,没能透过尘境参透内在的本性。宋代智门和尚针对上面这则公案做诗说:

如龟藏六已彰名,休向人前弄眼睛。一只皮鞋都盖却,直至如今犹未惺。

禅宗的各派禅师在教化弟子时,往往告诉他们要着眼于自身,从确立人人本有的信心必能成佛入手,然后自修自悟。为了破除弟子的妄想执着。他们对弟子的问法往往并不从正面回答,为了截断弟子对某一问题的执着或迷悟,打断他们的世俗思维,可以所答非所问,也可以不回答,甚至示以某种动作,乃至语默并用,棒喝交加。曾有一僧人问建旺禅师:“什么是祖师西来意?”建旺禅师说:“就像走在市场上的乌龟。”僧人听不懂,便追问道:“这是什么意思呢?”师曰:“ 该缩头的时候就要缩头。”弟子在追问建旺禅师如何是祖师西来意。其实祖师西来意是不能用语言文字来进行解说的。一旦执着于语言文字便与明心见性的本意背道而驰。旺禅师知道弟子陷入了语言文字的陷阱,所以,他为了解除弟子的执着妄见,便以答非所问的答案来回答他。而僧人仍没有明白禅师的意思,所以禅师就以“该缩头时就缩头”来告诉禅僧,提示他已经陷入了对语言名相的执着,应该及时回头来自证自悟,才能明白祖师西来的本意。有位古德禅师根据这则公案做了一首偈颂,对此公案进行评唱:

六根门头尽是贼,昼夜六时外徘徊;无事上街逛一趟,惹出是非却问谁。

他的偈颂告诉修道者,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都是贼,它们从不知道用内心来观照自己,而是昼夜六时向外攀缘。人的六根就像在街头行走的乌龟,常常会被人所擒获,为了保护自己,乌龟所采取的最好保护办法是将头缩进龟壳内,否则就会给自己带来灾难。意即告诉修行者,禅宗的修证方法就是要自证自悟,明了自心,不能像乌龟那样因对外境好奇而惹祸。
总而言之,不论禅师在面对弟子的提问时采用答非所问的方式也好,采用肢体语言暗示也罢,甚至采用棒喝的方式来个惊雷猛击。其目的都是让弟子能够斩断语言文字方面的妄见情思,让他们明白证道就是自悟自心,不须外求,从而使他们从内心上下功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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