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心所成之量
堪千貢噶旺秋仁波切
諸法攝一要 二證取上首
恆當依歡喜 散能住即成
接下來講,第五、心修成之量。在本頌中講到「諸法攝一要」,不管我們修的是小乘或大乘教法,其最根本的目的、最根本的需求是什麼呢?就是要對治我們的我執無明,也就是要讓我們在輪迴中漂流的根本 -- 我執無明消除。
我們這一生中的修行,例如:聽聞、思惟、修持佛法,或是為他人講說佛法,或是禮拜、繞塔廟、行布施、持戒等等,不管修多少法、行多少善,若是不能對治心中的我執,不能對治心中自私自利的想法,那麼我們所修的可以說是沒有意義的。聞、思、修法,或禮拜、繞塔,或每天修持唸誦,所做的這一切要是能夠對治我們心中的我執無明,那麼這可以說是修心教法在我們心中已經純熟的徵兆。
一個修行者行於修持的道上,心能夠依著修心的教法修持,讓心中的慈心、悲心跟菩提心不斷的增長,讓心中的我慢、驕傲、吝嗇、瞋恚等等越來越少,就可以說是真正的行在修心教法的道上。要是我們所修的法是真正合乎教法,像剛剛所講的,就可以說是一個衡量是否為一個修行者的秤,可以用來觀察自己是不是一個真正的修行者。
在這一點上,曾有人向阿底峽尊者說:「某某人心中是有佛法的,他是一個真正的修行人,別人都不指責他,他的行為非常好,他是一個真正依著佛法在修行的人。」阿底峽尊者回答說:「一般而言,是不是一個修行者,是要自己來驗證的,他人並不是最主要的見證者。」
一般世人根本不曉得自己內心中的念是善還是惡的,有可能只會依著自己外在身、語的行為而說是好的。最主要的是要讓自己的心能夠不指責自己,也就是不愧於自己。今後我們依著修心的這個教法修持,要觀察自己是不是真正的能調伏自己的內心,這個才是最主要的見證者。
所以,一個修行者要讓自己的心非常正直,然後觀察自己的內心,觀察自己的一切行為,觀察口所講的一切話,一定要不愧對自己。經由這樣的觀察,發覺自己身、口、意所有的行止都是非常好,都是合乎法,這樣才可以說就是一個真正行在修持道上的修行者。所以一個修行者真正要行於修持道上,最主要的是不愧對自己。
「恆當歡喜修」的意義是,當自己依著修心的教法修持並修得嫻熟後,由於這嫻熟的力量,讓我們在碰到任何內、外違緣障礙時,都能夠依著修心的教法,將惡緣轉成為道。當我們面臨任何危險障礙時,我們要相信這個就是讓我們轉成菩提道的境,如果能做到如此,可以說就是修心純熟的指標。
若是生病或是遇到魔障,或遇到鬼、妖怪、非人等障礙時,不管碰到任何惡緣,心都要能夠非常高興。不但心要能夠高興,而且更要能夠將他人所碰到的違緣障礙自取承受,而不覺得自己非常悲慘,讓自己能夠行在菩提道上。這意思是說,當我們的心散亂時,仍然要能夠入菩提道。舉例來說,一個馬術很好的人,當他騎馬時,雖然心是散亂的,但是他卻不會從馬上掉下來。有如此例般,當惡緣突然間降臨在我們身上,雖然受到傷害,但在這時候並沒有生起瞋恨之心。相同的,如果讓我們起貪欲心的境界突然現起,我們在這時候也不會生起貪。還有像其他種種的惡緣生起時,我們也都能夠將所遇到的一切惡緣轉成自己修心的助伴。如果我們能做到如此,可以說是修心純熟的徵兆。
我們要按上面所講的這些方法努力修持,依照修心的次第如法修持。如果只是知道,這是不行的。我們平常就應一再地按照修心的次第實際去做,實際地去修。如果能夠知道且還能一再地實修,那麼不管眼前碰到違緣困境,或未來突然碰到惡緣障礙,或當我們死亡之時,不管任何時刻,心中都不會起瞋恚之心,不會生起不悅的心,貪戀執著不會生起,並且在碰到境的時候,馬上能夠依法去做,能夠行在菩薩道上。我們必須做到這種程度,如果還沒有辦法做到這種程度,就必須一再地按照這方法去做、去學。
我們依照修心教法修行後,雖然有了這些修心達成的徵兆顯現,這也只是我們所依的修心教法在自己身上稍微成熟而已,並不是說我們修心已達究竟,往後可以不必再依照這個修心的教法來修持。因此,在出現這些心修成的徵兆時,我們仍然還要繼續努力,讓這修心的量再繼續增長,還是要繼續不斷的修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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