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14 October 2021

由無常義釋非四作的緣起甚深

文|無得

一、前言

佛法的主要方法,在觀察現象而探求他的原因。現象為什麼會如此,必有所以如此的因與緣。

依經說,釋尊是現觀緣起而成佛的,釋尊依緣起說法,弟子們也就依緣起(和四諦)而得解脫。

緣起甚深,卻是佛弟子見道、修道和證得無上菩提的樞紐,不可不知。《瑜伽師地論‧卷十》說:依無常義、苦義、空義、無我義的十種相,可以了知緣起甚深。

本文擬就前四相──(1)諸法從自種子生亦待他緣;(2)從他緣生亦待自種子;(3)又從自種子及他緣生,而種及緣於此生事,無作無用亦無運轉;(4)又復此二因性功能非不是有;從無常義略釋此非四作的緣生法,希望藉此一窺緣起的甚深義。

二、正文

(一)非自作

緣起甚深的第一相是:「依無常義者:謂從自種子生,亦待他緣。」

一切有為法都有生、住、滅三相,由無而有,由有而無叫無常。《顯揚聖教論》說:無常有六種:一、無性無常;二、失壞無常;三、轉異無常;四、別離無常;五、得無常;六、當有無常。無性無常的意思是性常無,是遍計相攝;其餘的無常都是依他起相攝;圓成實相中無無常義。

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的,這些無常法唯有無常法能為其因。作為無常法的因必須具備七種相:

1. 「雖無常法為無常法因,然與他性為因,亦與後自性為因」。

2. 「非即此剎那」。

種子生現行叫作與他性為因,果望於因並非單一可成,所以說「他」;種望於種,因性是一,所以叫作「自」,種子有恆隨轉的特性。種子生現行是同時的,若與自性為因,就不是同一剎那,而是前後相續,故說後自性為因。

3. 「又雖與他性為因及與後自性為因,然已生未滅方能為因,非未生已滅」。過去和未來的種子不能為所生法的因,必須是現在的種子才能為因。

4. 「又雖已生未滅,然得餘緣方能為因,非不得餘緣」。種子不能單獨生現行,還要其他助緣才行。

這四相可以解釋緣起非自作──從自種子生,亦待他緣;及非他作──從他緣生,亦待自種子。

十二緣起是怎麼而有的呢?就是「從自種子生」,由於無明,你創造了福業、罪業或不動業的種子,所以十二緣起就開始了。「亦待他緣」,但是自種子的力量不夠,還要借重其他的增上緣、所緣緣、等無間緣,十二因緣才能開始。有了種子和其他助緣和合運轉,十二緣起就由無而有,所以這是無常的相貌。

(二)非他作

緣起甚深的第二相是:「從他緣生,又待自種子。」

緣起法需要其他重要力量的幫助才能現起,但是如果沒有自種子還是不行。你自己若沒有熏習的種子,也是不能生起。心法的生起要具足四緣──因緣、增上緣、等無間緣、所緣緣,色法只要因緣和增上緣具足即可生起。

單獨是因不可以生,單獨是緣也不可以。

(三)非俱作

緣起甚深的第三相是:「從自種子及他緣生,而種及緣於此生事,無作、無用,亦無運轉。」

這一句話可以由無常法因必須具備的第五種相──「又唯得餘緣,然成『變異』方能為因,非未成變異」來解釋。

因和緣本身都是無常的,無常就是無實,就是無我,而所生法也並沒有如常人所遍計的有實在的法在主宰、運作和動轉,也沒有常恆住、具有實體性的法被生出來。 由此可以了知:無常的依他起法,其「性」無常──遍計性無,由依他起上遍計性相永無有性,就是圓成實相,這真是甚深、甚深、極甚深!所以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九十三,彌勒菩薩讚歎佛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說:「佛於其緣生法皆非自作、非他作、非自他作、非無因生,如是施設名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。……所以者何?無常諸行,前際無故,後際無故,中際雖有,唯剎那故,作用、動轉約『第一義』都無所有,但依世俗暫假施設。」

《雜阿含經》上佛說:「比丘!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,如是緣眼、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俱生受、想、思。此等諸法非我、非常,是無常之我,非恆、非安隱,變易之法。所以者何?比丘,謂:生、老、死、沒,受生之法。

「比丘,諸行如幻、如炎,剎那時頃盡朽,不實來實去。是故,比丘,於空諸行,當知、當喜、當念:空諸行;常恆住不變易法空──無我、我所。」

果生時,無不變之因來到果中;果滅時,無不變之果復歸因。因果依緣變化無常,依緣相屬;因果之間不實來實去。

(四)非無因作

緣起甚深的第四相是:「又復此二因性,功能非不是有。」

因和緣對所生法雖然是無作、無用、無運轉,但是對於所生法還不能說沒有「功能」,因與緣和合,還是能生所生法。

依無常法因的第六相和第七相,可以解釋這一段文。無常法因的第六個相貌是:「又雖成變異,必與功能相應,方能為因,非失功能」;第七個相貌是:「又雖與功能相應,然必相稱相順,方能為因。」當種子和助緣有生此所生法的功能,而又沒有障礙時,所生法就生出來了。

所以,一切法的生起,並不是無因而生,還是由因緣和合而生。

三、結論

這樣看來,因緣和合不生──由依他起的無常性通達遍計性無,悟入第一義的圓成實相;因緣和合又生了──因緣具足時,如幻如化的法還是生了。所以說:

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知無生。

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