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 27 July 2019

未曾说一字

文|陈旦

未曾说一字,简称“一字不说”,是指佛所证之法远离文字语言之相,唯佛与佛始能知见。所以,真相无法言说,若强加解释,则有如指月之指、渡海之舟。

在《指月录》中有一段论述:世尊临入涅槃,文殊大士请佛再转法轮。

世尊咄曰:“文殊,吾四十九年住世,未曾说一字,汝请吾再转法轮,是吾曾转法轮耶?”

世尊在即将进入涅槃时,文殊菩萨为了让大众能听到世尊最后的说法,因而恭请世尊再转法轮。令文殊菩萨感到意外的是,世尊并没有直接讲经说法,而是告诉文殊菩萨,说自己成道四十九年,未曾说一字,如何再转法轮。世尊在菩提树下悟道后,明明先到鹿野苑为乔陈如等五比丘说四谛法,此后,又开启说法四十九年,谈经三百余会的弘法历程。很多人都认为,世尊明明有所说法,而临入涅槃又说自己未曾说一字,岂不是世尊也在说妄语。其实,这不是世尊说妄语,而是世尊为让学佛者破除对语言文字的执著,通过观照自心,去除妄想,明心见性。

可见,世尊所证悟的境界,非语言文字所能表达,唯佛与佛乃能彻底了解。犹如以手指月,其指非月,一切语言文字也不全等于诸佛证悟之内容。

同样的观点,在《楞伽经》也有解说,曰:“我从某夜得最正觉,乃至某夜入般涅槃,于其中间,乃至不说一字。”

据《联灯会要》卷一云: 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,众皆默然,唯迦叶破颜微笑。世尊云:“吾有正法眼藏,涅槃妙心,实相无相,微妙法门,不立文字,教外别传,付嘱摩诃迦叶。”这则著名的禅宗公案不仅表示禅家注重正法相传,亦表示禅宗不滞教门之文字语言,直接洞见心地了悟之意。这种不依语言文字,直接证悟佛陀所悟的境界,就称为“教外别传”。

世尊不让学徒执著语言文字,但自己又针对众生的八万四千种烦恼,讲说八万四千法门。对于世尊所讲说的法,《金刚经》中说:“是故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。以是义故,如来常说: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”世尊将自己所说的法比喻为船筏。

人们结筏渡河,既至彼岸,则当舍弃船筏。世尊所说的一切法,不过是为了令众生破迷开悟,成就佛道而方便施设,一旦众生悟道了,世尊所说的法也应当舍弃。世尊以筏喻来劝诫众生,世尊所说的法不过是标月之指,众生不可认指为月,而应当因指见月(明心见性)。

为了破除众生对法的执著,世尊特意强调自己未曾说法。如《金刚经》云:“须菩提!汝勿谓如来作是念,我当有所说法,莫作是念。何以故?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佛,不能解我所说故。”

世尊认为,自己说法不过是度化众生的权巧施设,如果有人执著于语言文字,认为世尊有所说法,则与世尊本怀相违背,是没有真正了解世尊之本怀,所以,如果有人认为佛有所说法,就是诽谤世尊。

在《指月录》卷二中,释迦世尊的大弟子须菩提尊者也有未曾说一字的观点。文曰:须菩提尊者在岩中宴坐,诸天雨花赞叹。尊者曰:“空中雨花赞叹复是何人?云何赞叹?”

天曰:“我是梵天,敬重尊者善说般若。”者曰:“我于般若未尝说一字,云何赞叹?”天曰:“如是,尊者无说,我乃无闻,无说无闻,是真说般若。”

须菩提尊者认为,真正的般若是通过自证自悟而证,并不是通过语言文字的讲说而获得。对于梵天对语言文字的执著,须菩提尊者说自己从未对般若说一字,因而用不着赞叹。梵天最后觉悟到:“无说无闻”,方才是真正的般若。

须菩提这段言说告诉我们,真正的获得智慧是靠内心观照,自证自悟,而不是靠语言文字并所能言说。类似般若不可言说,《大般若经》亦云︰“我曾于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义中不说一字,汝亦不闻,当何所解,何以故?诸天子,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义中,文字言说皆远离故,由此于中说者、听者及能解者皆不可得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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