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为什么要传播人乘佛理
圣开法师
佛教不是现代的新名词,在前一个地球即已经有过千佛出世。我们这个地球成功以后,有佛到释迦牟尼这一代,已是第四尊佛,需再过五十六亿七千万年,才是第五尊当来下生弥勒佛。在上一个地球的最末三尊佛,和这个地球释迦牟尼等四佛,计为七佛,共同说过四句偈:「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自净其意,是诸佛教」,这叫七佛通偈。由此,可知佛法是人类共同需要的指南针,和济世救人的良药。诸佛是「佛宝」,诸佛的教法是「法宝」,推行佛教续佛慧命的出家人为「僧宝」。因此,凡是佛教僧团中的任何一个比丘和比丘尼,都有担荷如来家业的责任和弘法利生的使命,故僧人当视传播佛理为天职,责无旁贷,是毌容置议的事。
十方诸佛都有佛国净土,而独释迦如来在二千五百年前,却诞生在这个五浊恶世的娑婆秽土;以此因缘,乃知世尊的出世,就是要将这大苦积聚的忍苦世界,度化成为人间的净土。世尊在世八十岁,说法四十九年,讲经三百余会,弟子们结集的经典,三藏十二部,所有经论,浩如烟海;摄化四生九有,包罗三界火宅的天、人、修罗、鬼、畜与地狱六道轮回的众生,其主体乃以人类为枢纽。因为万法唯心所造,天堂地狱亦为人心之行善造恶所感而成。吾人幸生人类,又忝为佛教僧团的出家众,对于传播佛理,更是理所当然,无由推卸的重大责任。
佛教传入中国,已有两千多年的时间,其文化已成为中华文化主流之一,又为中华民族写下了辉煌灿烂的史页,更在中华的领域内创建了千古不能磨灭的史迹。在现行中华民国宪法第十三条所赋予「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」,并同时亦有传教言论之自由,殊为珍贵。我们僧人,既有传播佛理的责任,又有传教的自由。在多难之际,世风日下,道德沉沦,人心不古的今日,身为爱国僧人的我们,若是袖手旁观,不积极做些护国卫教的工作,势必为世人所唾弃,与寄生动物无异,焉能有资格被人称「僧宝」?基于此种观念,在佛教中已有许多先进对于弘法利世、救亡图存的工作,多有轰轰烈烈的成就。我们身为僧团后进,亦不能不追随其后,献身佛教,献身国家,来做一些自身能力所能做得到的事,故此推行人乘佛教。
当兹末法时期,魔强法弱,邪说横流,对于真正的佛教道理,推行与实行者日少,崇尚邪谬者渐多。纵或身为僧尼,亦多自认消极,苟延残喘,依佛偷生,对弘扬正法认为次要;为求生活之需,竟有随顺世俗,附合迷信,怪相百出,正为破坏佛教的魔外有所借口,更为摧毁宗教之逆流制造机会,故人乘佛教应时而行,尚乞教内四众先进大德惠予支持与指导,盼能顺利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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