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吉祥经》中的伦理思想
文|禅悦
《吉祥经》是佛陀为天人讲说修行者应当如何修学可获得幸福吉祥的经典。本经的讲说因缘为:一天晚上,佛陀在舍卫国祇园精舍,当时有许多身上发光的天人一齐来到祇园精舍。他身上的光辉把精舍照耀得像白天一样,他们同时合掌礼拜佛陀,然后围绕着佛陀站立。其中有一天神代表众天神以偈语请教佛陀:“众天神与人,渴望得利益,思虑求幸福,请求最吉祥?”佛陀接着就向众天神讲说了获得幸福吉祥的修学方法。佛陀讲说的这些修学方法中,有一部分是关于如何结交善友、奉养父母、爱护妻子、帮助眷属等伦理关系的内容。佛陀认为,一个人若能妥善处理好以上几种人伦关系,就能过上幸福吉祥的生活。
一、应与智者交
佛陀首先讲述了如何交友的问题:“勿近愚痴人,应与智者交,尊敬有德者,是为最吉祥!”我们在交友时,一定要谨慎选择,若与恶友交往,久而久之,自己就会变成一个恶人;若与善人交往,则自己会被熏染成善人。佛陀则告诉天人,交朋友时不要结交愚痴的人,而应当与有智慧的人交往。愚痴的人,不仅不能带给朋友有益的帮助,还往往因自己的愚痴,拖朋友的后腿,使朋友也难以进步。而当与有智慧的人结为好友,你的智者朋友会帮助你改正身上的缺点和毛病,促使你每天都能得到进步。天长日久,你在智者朋友的感染和引导下,自己也慢慢变成智者。
一个人在结交朋友时,要选择那些能够指出你的缺点,帮助你进步的人做朋友。谨防那些以利相交,或是怀有各种目的与你相交的恶友。《善生经》中介绍了恶友的四种类型,劝人谨防结交恶友。经云:“恶友亲复有四事。云何为四?一者饮酒时为友,二者博戏时为友,三者淫泆时为友,四者歌舞时为友,是为恶友亲四事。”以上所说的酒友、赌友、淫逸之友、歌舞之友等四种恶友,只会把一个人引向邪路上去,对自己有百害而无一利。因此,我们在结交朋友时,一定要依照佛陀言教:勿近愚痴人,应与智者交。只有与智者交往,你才能因智者的指点,自己也变成智者。
二、奉养父母亲
佛陀在《吉祥经》中还说:“奉养父母亲,爱护妻与子,从业要无害,是为最吉祥!”一个人要想过得幸福快乐,首先应当孝养父母,然后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。
孝养父母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义务。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子女长大成人,当他们年老之后,子女应当承担起孝养父母的责任。
佛教诸多经典中都谈及子女要孝养父母。如《观无量寿经》中说,修学净土法门的人,应当以修学净业三福为基础。净业三福第一福为“孝养父母,奉事师长,慈心不杀,修十善业”。所谓孝养父母,就是在父母活着时,要给予父母衣食供养和精神的关爱。
《大乘本生心地观经》也有类似的论述,经云:“世间所高莫过山岳,悲母之恩逾于须弥;世间之重大地为先,悲母之恩亦过于彼。⋯⋯若善男子善女人,依悲母教承顺无违,诸天护念福乐无尽。如是男女即名尊贵天人种类,或是菩萨为度众生,现为男女饶益父母。”悲母对子女恩重如山,子女听从父母言教则诸天护佑,子女成年后则应当孝养父母。
《善生经》在谈及父母与子女的伦理关系时,说子女对父母应当尽到如下五种义务。经云:“夫为人子,当以五事敬顺父母。云何为五?一者供奉能使无乏,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,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,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,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。善生,夫为人子,当以此五事敬顺父母。”
子女应当做五种事情来孝顺父母。第一,为人子女者,要对父母提供物质的供养,使父母在物质方面不至匮乏。第二是要求子女不管做什么事,都应当事先告诉父母,征求父母的意见,以示对父母的尊重,也能免却父母的挂牵。第三,子女者对父母的所作所为恭顺不逆。第四,子女对于父母正确的、对自己成长有益的指令不能违背。第五,子女不要破坏父母所从事的正当职业。
在现代社会中,对父母的恭敬态度远胜于衣食供养。如《论语》中说:“今之孝者是谓能养,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。不敬,何以别乎?”意思说,如果我们在供养父母时态度不恭敬,就与养够和马等牲畜没有两样了。我们经常说子女对父母要孝顺,即对父母要孝敬顺从。如果仅仅给父母衣食之需,却不能达到态度的顺从,也算不上孝顺。因此,对父母的恭敬顺从是孝养父母的核心和最基本的要求。
不仅高僧,世间也有孝养父母的事例。有个青年人离别母亲到深山中,想去拜访菩萨修得正果。在路上,他向一个老和尚问路。寒暄之余,青年人说明动机,希望能得到老和尚的帮助,但老和尚却表示:“与其去找菩萨,还不如去找佛!”
年轻人大感兴趣,忙问:“哪里有佛?”
老和尚说:“你回家的时候,看到有个人披着毯子,反穿着鞋来接你,记住,那就是佛!”年轻人听从了老和尚的话,急忙返回家乡。到家已是深夜,母亲已经睡着了,但她一听到儿子的敲门,高兴得来不及穿好衣服,仓促间披上毯子,反穿着鞋子就出来开门。年轻人一看到母亲憔悴的面容,热泪盈眶,立即大悟。真是在家敬父母,何必远烧香。从此,年轻人恭敬虔诚地孝养母亲。
三、爱护妻与子
夫妻是组成一个家庭的基础,夫妻之间是否互敬互爱、互帮互助,则直接关系到家庭的稳定与和睦。《吉祥经》中对夫妻关系也有论述,经云:“奉养父母亲,爱护妻与子,从业要无害,是为最吉祥!”一个为人夫为人父的男人应当对妻子、儿女应尽的义务。在一个家庭中,男主人是一家之主,担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。男人在家庭中要爱护自己妻子、儿女,不仅让他们物质上衣食无忧,而且还要从精神上关心爱护他们,让他们过得幸福快乐。
在夫妻关系中,丈夫对妻子尽自己的责任和任务,爱护妻子,才能夫唱妇随,家庭幸福。在《善生经》中佛陀讲述了丈夫对待妻子应当做的五件事。经云:“善生,夫之敬妻,亦有五事。云何为五?一者相待以礼,二者威严不阙,三者衣食随时,四者庄严以时,五者委付家内。”丈夫对待妻子首先要做到以礼相待。对一个男人来说,妻子是他一生中最亲的人,也是能够终生相伴、相互扶助的人。所以,丈夫对妻子要以礼相待,勤加爱护,建立一种相濡以沫的夫妻关系。其次,对妻子尊重但不要轻慢,令其身心自在。丈夫在妻子面前既要保持一定的威严,遵循夫妻的伦理,还应当关爱和理解妻子,宽容妻子的缺点和不足。
再次,随时供给妻子衣食之需。在中国古代,女子多是过着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的生活,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,她们的衣食需要丈夫来供给,因此,丈夫应当随时供给妻子的衣食所需。第四,丈夫应当经常供给妻子庄严自身的装饰品。人常说,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,而女性比男人更加爱美。在一个家庭中,丈夫在自己经济能力允许的范围内,应当花钱给妻子买项链、戒指,以及衣物等装饰品,让妻子过得美丽幸福。第五,丈夫应当将家财托付妻子管理。中国自古有男主外,女主内的习俗。丈夫为了谋生,经常会外出做各种营生,以满足家庭对物质的需求。相应地,家中的钱财的支配和保管,以及子女的教育等事务,就要交由妻子来管理。只有夫妻之间对内对外相互配合,才能将家庭管理得井井有条。
现代高僧印光大师,也指出夫妻之间应当相互恭敬,相互包容,令夫妻和睦幸福。同时也是令父母欢喜,对父母尽孝的一种方式。大师在《复周法利居士书三》中说劝周法利说:
汝已娶妻,当常以悦亲之心为念。夫妻互相恭敬,不可因小嫌隙,或致夫妻不睦,以伤父母之心。⋯⋯子曰:父母其顺矣乎。盖言夫妻,兄弟和睦,则父母心中顺悦也。
印光法师认为,夫妻关系和睦了,才能兄弟和睦,家庭安乐兴旺,父母才会开心。因此,印光法师劝告弟子,当遇到夫妻之间有不快之事的时候,应当彼此之间相互理解与宽容,通过沟通解决问题,切不可将本来很小的问题弄得不可收拾。
男人在家庭中对妻子而言是丈夫,对子女来说是父亲。父亲不仅要爱护妻子,对儿女也要同等爱护。不仅要给子女衣食之需,还要呵护子女健康成长。在孩子嗷嗷待哺的幼年时期,父亲应当观心儿女的冷暖,配合妻子抚育儿女健康成长。待到儿女稍懂事时,应当教他们明白事理,并学习文化知识。待子女入学之后,父亲要抽出一定时间,观心子女的学习,让他们学业均衡发展,不可偏废,同时,还要教他们为人处世的道理,使他们不仅学习好,还要成为品行也好的人。
《善生经》中讲述父母爱护子女应当做的五种事。经云:“父母复以五事敬亲其子。云何为五?一者制子不听为恶,二者指授示其善处,三者慈爱入骨彻髓,四者为子求善婚娶,五者随时供给所须。”
当子女在日常生活中有不良习气或恶行时,父母要及时指出他们的过恶,并令子女及时改正。当子女有某方面的优点或取得了一些成绩时,父母要及时加以赞美和鼓励,使他们更加积极向上。父母对子女的爱应当无微不至,入骨彻髓。当子女到了婚嫁的年龄,父母应当关心儿女的婚姻大事,为子女婚娶操心。父母还应当随时供给子女生活所需,让他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。
四、帮助众亲眷
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学会自利,还应当奉行佛教利他精神。利他的表现之一就是能善待并帮助众亲眷。在《吉祥经》中佛陀劝人要帮助众亲眷。经云:“布施好品德,帮助众亲眷,行为无瑕疵,是为最吉祥!”一个人当在财富或智力方面都超过亲眷时,应当关心爱护六亲眷属中的弱者,让他们在你的帮助下生活困境能够得到改善,从而与别人一起发展进步。当一个人有能力帮助别人的时候,就应当以佛教无缘大慈,同体大悲的情怀,不仅从财物上帮助亲友,还应当从精神上关心爱护他们,让他们能够感受到来自亲友的关怀。
佛陀在《善生经》中讲述了个人帮助众亲眷的应做的五种事。经云:“善生,夫为人者,当以五事亲敬亲族。云何为五?一者给施,二者善言,三者利益,四者同利,五者不欺。”
佛陀指出,一个人应当适时布施财物给众亲眷,尤其是对家境贫穷的亲眷更应布施,以改善他们困窘的生活状况。当亲眷贫穷疾病时,自己有能力从财力上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困境,即是为自己培植福报,也让亲眷因你的帮助摆脱困境。有时,你以财力帮助亲眷掌握一门谋生的技艺,使他们能依靠自己掌握的技术来改善生活,亦是一件大功德之事。
其次,善言安慰亲眷。不论亲眷是高贵或贫贱,都应当以等念怨亲的观点来对待他们。在与他们相处时,要以善言安慰他们,应当如《吉祥经》中说:“言谈悦人心,是为最吉祥!”当你能设身处地关心亲眷的冷暖,他们就会因得到你的精神关爱倍感温暖。切不可因自己在某方面比别人优越就看不起亲眷,甚至于唯我独尊,盛气凌人。
再次,利益众亲眷。个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还应当给予众亲眷多种利益,让众亲眷因得到你给予的利益而过得更加幸福。
《善生经》中讲述了利益所包含的内容。经云:“利益有四。云何为四?一者护彼不令放逸,二者护彼放逸失财,三者护彼使不恐怖,四者屏相教诫。是为四利人,多所饶益,为人救护。”佛教三聚净戒中有“饶益有情戒”,是指发心行菩萨道者,一定要发利益一切众生之心,以一切善法、资财、神通等利益有情。菩萨行者起瞋心后,就不想利益众生,他应戒掉此恶心,生起利益众生之心,称为饶益有情戒。个人对众亲眷也应当以饶益有情戒所言,利益众亲眷。
第四,与亲眷同获利益。当自己与亲眷合作做某项事业获得利益后,不可因自己奉献得多就多占所获的利益,应当与亲眷均分所获得的利益,让亲眷享受更多的获得感,从而体现佛教利和同均的原则。
第五,不欺骗亲眷。自己在与亲眷相处时,应当谦恭待人,诚实守信,表里如一,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。不可口是心非,两面三刀,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。那种说话言不由衷,华而不实的人,就会失去别人的信任。为了能够使个人与亲眷之间相互信任,彼此之间就应当互不欺骗,以诚相待,就能建立起信任感。
总之,本经从结交朋友、奉养父母、爱护妻子、帮助亲眷等多方面论述了佛教应当遵循的伦理关系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如果能依照经中所言来处理各种人伦关系,就一定能成为一位既有爱心,又能尽责,并且具有亲和力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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