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緣對境修止觀
文|嘉遁
一、前言──集聚資糧與道前方便
修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!若論時間之久長,遠推則須歷經三世之種、熟、脫;若論範圍之廣闊,細數則理論或實踐上之事無一不須學習通曉。而修行者之根性有利鈍之差別,在成就上自然也就有遲速之不同。然而必須知道的是,所謂利鈍遲速,乃依於修行者累劫以來資糧準備之充分與否而論,並非一成不變之事,且是可以藉著今生之努力而轉鈍為利,轉緩成速的。《瑜伽師地論》(以下簡稱《瑜伽》)卷二十九云:「所謂資糧者略說有四:福德資糧、智慧資糧、先世資糧以及現法資糧也。」前二者是資糧之種類,後二者是集聚資糧之時間差別。前約宿世所累積之善根,於今生獲得成熟而言(由此而有利鈍遲速之別);後約今生所應努力培養資糧的項目來說,其中包括了自圓滿、他圓滿、善法欲、戒律儀、根律儀、正知而住(劣緣),乃至聞思正法,如理作意(勝緣)等等。由此得知,從發起修學聖道之願望開始,「積聚資糧」一事全面地包括了生活之起坐應對、食衣住行、見色聞聲,乃至起心動念上的點點滴滴。修行,必須從生活中這些最平凡、最微細的地方著眼,所以古德云:「學道猶如守禁城,晝防六賊夜惺惺」。又云:「口頭說得千千尺,心下須教寸寸行。」
二、歷緣對境修止觀──談正知與正念
日常生活中的修學項目包羅萬種,經論之開合亦有差別;廣談如《摩訶止觀》二十五方便,《瑜伽》「二道資糧」中十四項分別詳述,大要則以《小止觀》之「歷緣」及「對境」二事攝盡可爾;若直論其精神之所在,則唯是「正知」與「正念」而已。何謂「正知」、「正念」?印順導師在《成佛之道》云:「對於外來的境界,或內心的境界,能正確認識他的危險性是好、是壞,叫『正知』。對於正知的,時時警覺,時時留意,叫『正念』。……說修行,在平常日用中,要從這些地方著力!」由此可知,所謂「正知」,是對內外種種境界有正確的認識,知其如夢如幻虛妄不實,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--「觀」義;而「正念」者,則是於佛法的正見(以無我為中心),乃至於曾憶習的所緣境(如不淨想等)時時憶念不忘,令其明了現前--「止」義。「正知」能對治放逸及懈怠的過失,「正念」則能免除忘失聖言的過失;若能保持正知正念,即是修止觀。
廣泛來說,這包涵了戒、定、慧三學之範圍,須要在佛法中數數地多聞、思惟、修習方能獲得;隨著聞思修三慧的逐漸增上,方能逐漸強大有力。故《瑜伽》卷二十三云:「由聞思修增上力故,獲得正念。為欲令此所得正念無忘失故,能趣證故,不失壞故,於時時中,即於多聞、若思、若修正作瑜伽,正勤修習,不息加行,不離加行。如是由此多聞思修所集成念,於時時中善能防守,正聞思修瑜伽作用。如是名為防守正念。」
故「正知」、「正念」之修習,有次第程度上之差別。一屬道前方便位,一屬正修行位。《瑜伽》將之分成「思擇力所攝」以及「修習力所攝」,前者屬「資糧道」(資糧位),後者則「墮在離欲地攝」(加行位以上)。二者之差別主要在於「正知」、「正念」之力量,是否已有奢摩他的攝持(至少是未至定以上),足以斷除煩惱,見第一義而定。本文的討論重點,主要屬於資糧道之範圍,針對初修學習佛法、未得禪定的人來談。
《瑜伽‧思所成地》云:「云何由念、正知遠離諸欲?謂斷事欲及斷煩惱欲故。......由正信心捨離家法,趣入非家,然於欲貪猶未永離,如是名為斷除事欲。云何斷煩惱欲?謂彼既出家已,為令欲貪無餘斷故,往趣曠野山林,安居邊際臥具......,於諸事欲所起一切煩惱欲攝妄分別貪,為對治故,修四念住。或復還出依近聚落村邑而住,善護其身、善守諸根、善住正念而入聚落,或復村邑遊行、旋反、去來、進止,恆住正知。為解睡眠及諸勞倦,彼即於是四念住中,善安正念為依止故,為欲永斷欲貪隨眠,修習對治。又即以彼正知而住為依止故,遠離諸蓋,身心調暢、有所堪能,熾然方便修斷寂靜。彼由如是念及正知為依止故,便能證得煩惱欲斷,遠離諸欲,乃至於初靜慮具足而住。」由此可知,「正知」與「正念」乃是以正信佛法所生起的出離願為先導,為斷除內心煩惱而發起修習的;由出家而斷除粗重的事欲,由修習四念住而根本斷除內心微細的煩惱欲。正知與正念兩者是互相為用,互相增上,非可截然劃分;但在說明及修習次第上,可以有所偏重。《瑜伽》將此分別在「正知而住」及「密護根門」二項中說明,而智者大師則將之分為「歷緣」與「對境」二種。所謂「緣」、「境」者,所謂「於緣生作,於塵生受」;前者約生活中食、衣、住、行的種種行動而言,後者則約根、境、識三事和合而生觸受之點上說。以下則分別說明之。
三、歷諸緣務--談正知而住(正知)
簡單說,「正知」乃正確的認知;對於日常種種事緣勞務,皆能依著正確的認知來從事活動,名「正知而住」。關於諸緣務之項目,智者大師歸納為「六種緣」,即行、住、坐、臥、言語、作作等。而《瑜伽》卷二十四則攝為:一、「行時五業」──1、身業:往、還;2、眼業:睹、瞻;3、一切支節業:屈、伸;4、行時衣缽業:持僧伽胝(即三衣)及以衣(百一長衣)、缽等;5、行時飲食業:食、噉、嘗、飲。二、「住時五業」──1、身業:行、住、坐;2、語業:語;3、 意業:臥、默、解勞睡;4、晝業:初夜後夜勤修悎寤瑜伽;5、夜業:臥。
從這裡可以看出二件事:一者,佛在世時修行人(主要指出家人)生活單純,修遠離行。平常之起居及修行處為「住處」,多是遠離聚落之地點。另外日中以前,行步往聚落托缽乞食等活動為「行時」。出家人為了維持生活不得不行乞食,此外所有的時間,或宴坐或經行,莫不皆用於修行辦道。
二者,在此行住二時中所謂的「正知」,和戒律有相當密切的關係。對於何時何處、如何作、作何事,皆須有明明了了的認知,恰如其分的去行動,即名「正知而住」。如此,不但可以遠離犯戒造罪之因緣,保得人天善趣等可愛果報不失;另則遠離掉舉惡作之因緣,身心安樂無悔,容易入定。這即由依律而行,持戒清淨的功德而來。故卷二十四云:「若於是事、是處、是時,如量、如理、如其品類所應作者,即於此事、此處、此時,如量、如理、如其品類正知而作。彼由如是正知作故,於現法中無罪、無犯、無有惡作,無變、無悔,於當來世亦無有罪。身壞死後,不墮惡趣,不生一切那落迦中。為得未得積集資糧,如是名為正知而住所有略義。」
現在由於時代地域之差別,我們的生活型態與方式和以往不盡相同,但就修斷煩惱來說,根本精神應該不變。掌握「正知」的精神,無論行處住處,晝夜六時如法如律而行,此為修行的前方便,亦為積聚道糧也。
四、根境相對--談密護根門(正念)
無始劫來的無明顛倒,使我們向內執著剎那生滅、五蘊假合之身中,有一常恆不變的「我」存在(我執),而為一切愛見煩惱之根本;向外則錯認有真實之境界(法執),而生出種種「無明相應觸」。既無智慧徹照,不能覺知諸法如幻,起貪瞋痴造作諸業;從此諸趣流轉,升沈疲極。因此,對於欲出離生死,趣向涅槃的修行者而言,於根塵觸對時,能運用佛法的智慧思惟觀察,保持正念不失,不為虛妄境界所轉,是特別重要的事!
如前所述,若日常中能如法如律正知而住,則已為正念打下良好基礎了。正念云何修習?《瑜伽》說修「根律儀」,重點即是「密護根門」。卷二三:「云何名為密護根門?謂防守正念、常委正念,廣說乃至防護意根,及正修行意根律儀。」既為「正念」,此念必從佛法中多聞、思惟、熏修得來,於此「聞思修所集成念」,能時時善加防守,「無間」、「殷重」修習守護而不忘失。如此「無忘失念」逐漸有力,能在根塵相對時產生止惡行善的任持力,以智慧觀照而「不取相」(分別執取為真實相等)、「不隨好」(於諸塵境妄取為淨妙相等)。心不隨之流漏,故能遠離雜染,令煩惱不現行;乃至煩惱現行時,也能由於正念的力量隨即斷除。「謂或善捨、或無記捨。由彼於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,善防護已,正行善捨、無記捨中,由是說名行平等位。」〈抉擇分〉釋云:「捨是無貪、無瞋、無癡精進分故,即如是法離雜染義建立為捨。」能到達這樣「行平等位」的境界,方可謂是真正的正念有力!
五、小結
綜上所述,資糧之集聚雖有種種,但以日常生活中歷對諸緣時能「正知而住」(正知),及根塵觸對時能「密護根門」(正念)之修習最為緊要。「密護根門」總約六根對六境之防護說,若細分別,靜坐中主約第六意根對法塵(即修意根律儀),而日常之中則通於一切六根對六塵之修習也。靜坐中止觀之專修雖為勝要,但行、 住、起、臥,語、默、作作,乃至眼見色、耳聞聲等根境觸對時的道前方便卻攸關甚大。本文只是略依《瑜伽‧聲聞地》中的內容整理說明。然而,關於「正知」和「正念」之修習,除了必須在生活中精勤地實踐之外,所應學習之處甚多,須廣尋經論以探求。祈與一切發菩提心、有志於聖道之行者共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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