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昧因果· 勤修福慧
文|张瑞
百丈禅师每次上堂说法,有一老人都会前去聆听。一次讲经结束后,老人问百丈禅师说: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吗?禅师答:不昧因果。老人言下大悟,告知自己在迦叶佛时,因学人问: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吗?我说不落因果。以致五百世堕为野狐身,今禅师开导,我已脱去野狐之身。
因果,即因缘果报。佛教非常注重因果,种如是因,得如是果。人们的所作所为,必然要承担相应的后果。即使是超越三界六道乃至十法界的“大修行人”,也不能免除过去世中所造的业报,并且对于因果非常的清楚、明白,且自肯承担,因而叫“不昧因果”。而“不落因果”,则从根本上否定了因果,即认为当修行达到一定的果位时,就可以把过去世的所造诸业一笔勾消,不再承受果报,这分明是错误的,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,那位老否定因果之断见,误导学人,断其法身慧命,所以受到五百世转生野狐身的果报。当百丈禅师为他说“不昧因果”时,告之因果不是空的,是实实在在,老人才获得正知正见,当下解脱。
所谓“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来世果,今生作者是”。佛陀为度众生,应机设教八万四千法门,但归根结底,均离不开因果规律。就连佛陀本人也深信因果,并为弟子示现其虽然成道但是仍然要为前世的业因而受“头痛、食马麦、金枪刺足”等果报。
《瑜伽师地论》说: “ 已作不失, 未作不得。”即是说因在前,果在后,相应的原因,才导致了相应的结果。虽然佛已成道,获得解脱,但是由于过去世的业力所感,今世乃至后世,当因缘种子具足时,仍旧要感受到相应的果报。这便是因果业报法则,任何人都不可能例外,佛亦以此真实示现教化众生因果之真实不虚,所以我们要止恶行善,万不可造诸恶业,以免历劫受果报之苦。
佛的十大弟子中,目犍连尊者以“神通第一”而著称。但就是这样神通广大且已证得道果的佛弟子,依然逃脱不了业报之力。佛陀在《众经撰杂辟喻》中开示说:“不论是罪或福,业力因缘是无法逃避的,纵使拥有神通,依然也要偿还宿债。”
虽然因果报应在时间上有“现报、生报、后报”之分,但《华严经》中有语云“假使百千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”,不管时间的远近,只要因缘成熟,必定要受果报。“因”未得“果”之前,不会自行消失;反之,不作一定的业因,也就不会得到后面的果报。因果面前,人人平等,无有例外。
我们学佛,更应当深信因果,学菩萨行,一方面净化自己的身心,谨言慎行,善护意根,防非止恶,不再造下诸等恶因;一方面也要广结善缘,存好心,说好话,做好事,多多利人,为自己培植现在和未来的功德,最终离苦得乐,了生死,出轮回,成就福慧圆满的佛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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